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
来源:广东润远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04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23551-9:2015《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的章节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面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标准为与GB16914-2012《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保持一致,在附录C中给出了本标准支持GB 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ISO 23551-9:2015的前言和引言;
——删除了ISO 23551-9:2015的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GB/T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的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以下简称“温控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780:1997,MOD)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12,ISO 2859-1:1999,IDT)
GB/T 30597-2014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通用要求(GB/T30597-2014,ISO 23550:2011,MOD)
GB/T 30597-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械式温控器 mechanical thermostat
不需要外部能量,根据温度传感器感知的温度控制燃气流量从而维持设定温度的温控器。
调温式温控器 adjustable thermostat
在最小和最大温度间任意设定温控器的温度。
定温式温控器 fixed setting thermostat
温控器的设定温度不可调节。
突变式温控器 snap-acting thermostat
仅有两个流量档位(即“完全打开-闭合”、“完全打开-旁路流量”或“旁路流量-闭合”)的温控器。
比例式温控器 modulating thermostat
在最小流量和最大流量间控制燃气流量任意调节的温控器。
开关式比例温控器 modulating thermostat withadditional on-off action
在旁通流量和闭合位间的控制方式为突变式温控器的控制方式,在旁通流量和额定流量间的控制方式为比例式温控器的控制方式。
闭合元件 thermostat closure member
温控器打开、关闭气路或改变流量而需要移动的元件。
预设装置 presetting device
由获得授权的人员调节温度或流量参数的装置,可以是固定式或可调节式。
工作曲线 operating curve
在指定的温度设置点和恒定的进气口压力条件下,气体流量和温度构成的曲线图。
回程差 backlash
在恒定的温度下,从正反两个方向调整旋钮获得相同流量时产生的旋钮位置差。
设置点校准温度 calibration temperature set-point
按制造商规定的进气方向试验,在制造商规定的档位下,获得校准流量时对应的温度值。
旁路 by pass
比例式温控器或开关式比例温控器允许气体在比例调节范围外进入主燃烧器的通路。
按弯矩分类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4.2的规定。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5.1的规定。
5.2.1 外观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5.2.1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2.2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2.4的规定。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5.2.5的规定。
5.2.6 保护盖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5.2.6的规定。
5.2.7 维修和/或调节时的拆卸和重装
除符合GB/T30597-2014中5.2.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维修过程中按照制造商说明书拆卸和重装温控器时,不应引起校准点温度偏差超过说明书规定的偏差值。(见7.6.101.1)。
b) 除非调整会被干扰外可以使用弹簧或压缩件保持锁紧螺母或调整螺母的状态。
5.2.8 辅助通道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5.2.8的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预设装置只有使用工具才能调节,且调节后不得自行改变。说明书中未授权的调节装置应采用漆封等方法标记;
b) 有密封功能的预设装置应采用O形圈密封或垫片密封,不允许用螺纹密封。当O形圈或垫片密封的预设装置完全未紧固时,在最大进气压力下,预设装置不应脱落;
c) 如预设装置适用于多种燃气种类,预设装置的最小孔径应不可调节;
d) 只有使用工具才能拆卸和更换预设装置保护盖,保护盖不应干扰温度范围的调整。
5.3.1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1的规定。
5.3.2 外壳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2的规定。
5.3.3 弹簧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3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4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5的规定。
5.3.6 活动部件的密封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3.7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1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2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3的规定。
5.4.4 管接头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4的规定。
5.4.5 法兰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5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6的规定。
应符合GB/T 30597-2014中5.4.7的规定。
5.5.1 流量特性
5.5.1.1 通过可调式预设装置或固定式预设装置调节可调式旁路流量。旁路流量调节装置与常明火流量调节装置不应是同一个。
5.5.1.2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在闭合位与旁路流量间闭合元件的打开与关闭应是瞬间完成的。
5.5.1.3 带有可调式预设旁路的温控器,在制造商声称范围内旁路流量应可调节,调整旁路流量不应影响校准点温度偏差。(7.4.1)
5.5.2 温度调节
5.5.2.1 范围调节
温度设定范围可调的温控器应有温度限位。在制造商声称温度范围内,使用适当工具可调整温度设定限值,调节后温度限位不应自行改变。
5.5.2.2 旋钮
5.5.2.2.1 调温式温控器,温度指示标识应清晰易辩,应标明温度上升或下降的方向。用数字表示的,大数字应表示高温度,小数字应表示低温度。
5.5.2.2.2 温度调节后旋钮位置不应自行改变。
5.5.2.3 定温式温控器
温度设定装置应处于密封状态。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6.1的规定。
6.2.1 外部气密性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6.3.1的规定。
6.2.2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内部气密性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6.3.1的规定。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6.3.2的规定。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6.3.4的规定。
6.5.1 校准点温度偏差
实测温度与设定温度的偏差绝对值不应大于最大设定温度值的3%。
6.5.2 调温式温控器回程差
两位置间角度差绝对值不应大于旋转轴最大旋转角度的5%。
6.5.3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特殊要求
6.5.3.1 闭合到开启期间泄漏量
不应大于1L。
6.5.3.2 指定压力下的开启和闭合
应正常开启和闭合。
6.5.4
操作特性(7.6.105)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温度设定范围应在制造商声称值范围内,实测温度与设定温度的偏差绝对值不应大于最大设定温度值的3%;
b) 额定流量至少应达到制造商声称值的0.9倍;
c) 旁路流量应在制造商声称值范围内;
d)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启停温度差Usd应在制造商声称值范围内;
e) 比例调节温度差Xp应在制造商声称值范围内。
6.5.5 温控器主体耐环境温度性(7.6.106)
应符合6.5.1的规定。
6.5.6 耐环境温度交变性(7.6.107.2)
应符合6.5.1的规定。
6.5.7 温度传感器耐超温性(7.6.108.1)
应符合6.5.1的规定。
6.5.8 扭矩(7.6.109)
不应大于0.5N·m。
6.5.9 安装在扒炉和燃气灶的温控器耐高温性(7.6.110)
校准点温度变化不应大于8.5℃(15ºF)。
6.6.1 耐机械循环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气密性应符合6.2的规定;
b) 校准点温度偏差应符合6.5.1的规定;
c) 回程差应符合6.5.2的规定;
d) 扭矩不应大于0.5N·m。
6.6.2 耐热循环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气密性应符合6.2的规定;
b) 校准点温度偏差应符合6.5.1的规定;
c) 操作特性应符合6.5.4的规定。
a) 实验室温度:(20±5 )℃;
b) 相对湿度:(45%~85%)RH
7.1.2 电源条件:
实验室使用的交流电源 ,电压波动范围应在±2%以内。
试验仪器仪表应符合表1的规定或采用同等以上精度等级的其他试验仪器仪表。
表1 试验仪器仪表
|
试验项目 |
仪器仪表示例 |
规格或范围 |
精度/最小刻度 |
|
|
温度 |
环境温度 |
温度计 |
0 ℃~50 ℃ |
0.1 ℃ |
|
介质温度 |
热敏电阻温度计 |
0 ℃~500 ℃ |
0.2 ℃ |
|
|
湿 度 |
湿度计 |
0% RH -100% RH |
1% RH |
|
|
压力 |
大气压力 |
动槽式水银气压计 定槽式水银气压计 盒式气压计 |
81 kPa~107 kPa |
0.1 kPa |
|
气体压力 |
U型压力计或压力表 |
0 Pa~200 000 Pa |
10 Pa |
|
|
尺寸 |
游标卡尺 |
0 mm~150 mm |
0.02 mm |
|
|
沟槽游标卡尺 |
0 mm ~150 mm |
0.02 mm |
||
|
螺纹量规 |
— |
— |
||
|
力 矩 |
手动扭力扳手 |
1.5倍~3倍试验力矩 |
±1% |
|
|
气密性 |
气体检漏仪 |
GB/T 30597-2014附录G和附录H中装置或同等精度的其他气体检漏仪 |
— |
|
|
气体流量 |
湿式或干式气体流量计 |
— |
1.0级 |
|
|
质量 |
精密天平 |
0 g~100 g |
0.001g |
|
|
时间 |
1h以内 |
秒表 |
— |
0.1 s |
|
超过1h |
时钟 |
— |
— |
|
|
高低温试验 |
高低温冲击试验箱 |
20℃~450 ℃ -40 ℃~150 ℃ |
±0.1 ℃/±1 ℃ |
|
7.2.1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7.3.1.1的规定。
7.2.2 外部气密性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7.3.1.2的规定。
7.2.3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内部气密性
带有常明火的温控器应封闭常明火出气口。将旋钮设定在中间位置,温度传感器至于介质中,缓慢加热介质直至闭合元件闭合,继续加热介质直至温度传感器温升值为温控器温度设定范围值的10%,从温控器进气口施加0.6kPa的空气,记录检漏仪示值,然后再用1.5倍最大工作压力或15kPa中的较大值试验。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7.3.2的规定。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7.3.4的规定。
7.5.1 校准点的温度偏差
按图1所示安装试验样品,进气口通入2kPa的空气,将温控器主体放置在(20±2)℃的环境温度中,温度传感器至于介质中,测温区温度偏差应在0.5K范围内。按制造商说明书规定的方向调节旋钮到说明书规定的档位,在制造商声称温度下限值前5℃开始温升速度控制在0.5K/min,直到试验气体流量百分比等于制造商声称值,记录此时介质温度,计算与制造商声称值的温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调压器;
2——温度计;
3——流量计;
4——进口压力表;
5——出口压力表;
6——差压表;
7——试验样品;
8——手动阀;
9——温度传感器;
10——介质;
11——直径1.5mm的4个孔;
d——内径。
|
公称尺寸DN(mm) |
6 |
8 |
10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
内径d(mm) |
6 |
9 |
13 |
16 |
22 |
28 |
35 |
41 |
52 |
67 |
对应 公称尺寸 |
图1 试验系统图
7.5.2 调温式温控器回程差
按图1所示安装试验样品,将温控器主体放置在(20±2)℃的环境温度中,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波动小于1℃。温度传感器置入介质中,加热介质至温度为温控器设定范围值的中间值并保持恒定。进气口通入2kPa的空气,调节图1中手动阀使进出气口压差为250Pa。从最低温度设置点开始调节直到获得制造商声称的校准流速V1,记录下该点角度值α1。继续调节至最高温度设置点后反向调节直到获得校准流速V1,记录下该点角度值α2,计算两点间角度差值。
7.5.3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特殊要求
7.5.3.1 闭合到开启期间泄漏量
按图1所示安装试验样品,将温控器主体放置在(20±2)℃的环境温度中,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波动小于1℃,进气口通入2kPa的空气,调节图1中手动阀使进出气口压差为250Pa。旋转旋钮至校准点,温度传感器置入介质中,加热介质,在制造商声称温度下限值前5℃开始温升速度控制在0.5K/min,直至闭合元件完全闭合。然后按照0.5 K/min的速度降温,直至闭合元件打开。试验从闭合元件开始闭合到闭合元件开始打开期间的气体流量。
7.5.3.2 指定压力下的开启和闭合
按图1所示安装试验样品,调节图1中手动阀使进出气口压差为250Pa,温度传感器置入介质中,加热介质至闭合元件闭合,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从阀门进气口通入制造商声称的最低适用压力的空气,逐渐降低介质温度直至阀门开启;调节进气压力为制造商声称的最低适用压力,加热介质温度至闭合元件闭合;
b) 通入1.2倍制造商声称的最高适用压力且不低于5kPa的空气,按步骤a)进行试验。
7.5.4 操作特性试验
7.5.4.1 一般要求
按图1所示安装样品,如有常明火应将常明火出口封闭,从进气口通入2kPa的空气,闭合元件全开状态,调节图1中手动阀使进出气口压差为250Pa,后续试验中不应再调整手动阀开度。温度传感器至于介质中,在制造商声称温度下限值前5℃开始温度变化速度控制在0.5 K/min,闭合元件全开状态记录此时流量即为额定流量。
7.5.4.2 空气流量换算
应符合GB/T30597-2014中7.3.3.3的规定。
7.5.4.3 比例式温控器
温度设定到最低档位,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升高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闭合,记录此时介质温度,调节旁通开度将旁通流量调至最大流量的20%或制造商的声称值,在此后的测试期间,不得重新调整旁通开度;
b) 逐渐降低介质温度直到试验流量为制造商声称额定流量的25%,记录此时介质温度;
c) 继续降低介质温度直到试验流量为制造商声称额定流量的50%和75%,分别记录对应介质温度;
d) 调温式温控器温度设定到最高档位重复步骤a)到c);
e) 按图2所示绘制工作曲线。
说明:
X——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Y——流量百分比,以百分数表示(%);
1——调温式温控器温度设定范围,单位为摄氏度(℃);
2——旁通流量百分比,以百分数表示(%);
Xp1、Xp2——比例调节温度差,单位为开尔文(K)。
图2 比例式温控器工作曲线图
7.5.4.4 突变式温控器
温度设定到最低档位,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加热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闭合,记录流量等于0时对应的温度;
b) 逐渐降低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打开记录此时介质温度;
c) 调温式温控器温度设定到最高档位重复步骤a)到b);
d) 按图3所示绘制工作曲线。
说明:
Usd1、Usd2——启停温度差,单位为开尔文(K)。
图3 突变式温控器工作曲线图
7.5.4.5 开关式的比例温控器
温度设定到最低档位,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加热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闭合,调节旁通开度将旁通流量调至最大流量的20%或制造商的声称值,在此后的测试期间,不得重新调整旁通开度;
b) 逐渐降低介质温度直到试验流量为制造商声称额定流量的25%,记录此时介质温度;
c) 继续降低介质温度直到试验流量为制造商声称额定流量的50%、75%和100%,分别记录对应介质温度;
d) 逐级升高温度依次记录流量百分比分别为75%、50%、25%对应的温度值;
e) 继续升高温度直到旁通流量与步骤a)试验流量相同;
f) 继续加热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闭合,记录流量等于0时介质的温度;
g) 逐渐降低介质温度直到闭合元件打开,记录此时介质温度;
h) 调温式温控器温度设定到最高档位重复步骤a)到g);
i) 按图4所示绘制工作曲线。
图4 开关式的比例温控器工作曲线图
7.5.5 温控器主体耐环境温度性
将温控器主体放置在(60±2)℃或制造商声称的最高使用温度中较高温度的高温箱内,当达到热平衡后,按7.5.1进行试验。
7.5.6 耐环境温度交变性
低温为(-15±2)℃或制造商声称的更低温度,取暖器用温控器高温为(50±2)℃或制造商声称的更高温度,其它器具用温控器高温为(60±2)℃或制造商声称的更高温度。温控器(包括毛细管和温度传感器)在低温状态放置2h后,再在高温状态放置2h,取出恢复实温后按7.5.1进行试验。
7.5.7 耐超温性
将温控器主体放置在(20±2)℃的环境温度中,温控器调节到最高温度设置点,温度传感器放置在表2规定的高温箱内1h,取出恢复实温后按7.5.1进行试验。
表2 耐超温性试验温度
|
适用器具类型 |
试验温度 |
|
热水器 |
11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较大值 |
|
取暖器 |
5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较大值 |
|
其它器具 |
15%的最大设定温度或25℃中的较大值+最大设定温度 |
7.5.8 旋钮扭矩
温度传感器温度为温控器打开或关闭温度,操作速度为1.5rad/s (弧度/s);在全开和闭合位分别进行试验,扭转方向为全开或闭合的反方向。试验5次,取其中最大值。
7.5.9 安装在扒炉和燃气灶的温控器耐高温性
调温式温控器设定温度为149℃,温控器主体放置在(32±2)℃的高温箱内,达到热平衡后按7.5.1试验校准点温度。将高温箱加热到(149±2)℃并达到热平衡后按7.5.1试验此时校准点温度。计算两次校准点温度差。
7.6.1 耐机械循环
施加扭矩不应大于0.5N·m,以10次/min的速率从最低温度设定点旋转到最高温度设定点后再从最高温度设定点旋转到最低温度设定定,为1次循环,循环次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试验过程中旋转轴应处于未锁定状态,温度传感器放置在高温箱内,箱内温度为温控器设定范围值2/3处对应的温度,温控器主体放置在制造商声称的最高温度下完成N/2次循环,然后再在(20±5)℃的情况下完成N/2次循环。试验过程中不应实施润滑。
表3 循环次数
|
恒温器类型 |
循环次数N |
|
|
适用于燃气灶和快速式热水器 |
适用于其它器具 |
|
|
无手动阀 |
500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的较大值 |
100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的较大值 |
|
带手动阀 |
3000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的较大值 |
5000或制造商声称值中的较大值 |
7.6.2 耐热循环
温度传感器放置在加热介质中,温控器主体置于温度为(60±2)℃或制造商声称的更高值的高温箱内,进气压力为2kPa,从起始温度tmin加热到最高温度tmax后再从最高温度tmax降回起始温度tmin为1次循环。旋钮设定温度ts按公式(1)计算:
式中:
ts——旋钮设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u——最低设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o——最高设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试验过程中循环温度范围和循环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比例式温控器循环起始温度tmin为最低设定温度tu,循环最高温度tmax为最高设定温度to,应能承受10 000次的循环;
8.2.1 批量生产时应对每个温控器进行出厂检验。
8.2.2 抽样检验应符合GB/T 2828.1的规定。可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批次为月(或日)产量或一次定货批量(台),检查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1,接收质量限(AQL)为4.0;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d)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e)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设计、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改变时;
f) 产品系列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g)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检验项目见表4,或由制造商和买方共同商定。
表4 检验项目
|
序号 |
试验项目1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不合格分类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全检 |
抽检 |
||||||||
|
1 |
结构 |
-- |
√ |
√ |
A |
5.2 |
-- |
||
|
2 |
材料 |
-- |
√ |
√ |
B |
5.3 |
-- |
||
|
3 |
燃气连接 |
-- |
-- |
√ |
B |
5.4 |
-- |
||
|
4 |
附加结构要求 |
-- |
√ |
√ |
A |
5.5 |
-- |
||
|
5 |
气密性 |
√ |
√ |
√ |
A |
6.2 |
7.2 |
||
|
6 |
扭转和弯曲 |
-- |
-- |
√ |
B |
6.3 |
7.3 |
||
|
7 |
耐用性 |
-- |
√ |
√ |
B |
6.4 |
7.4 |
||
|
8 |
功能要求 |
校准点温度偏差 |
√ |
√ |
√ |
A |
6.5.1 |
7. 5.1 |
|
|
9 |
调温式温控器回程差 |
-- |
√ |
√ |
B |
6.5.2 |
7. 5.2 |
||
|
10 |
突变式温控器和开关式比例温控器特殊要求 |
-- |
√ |
√ |
A |
6.5.3 |
7. 5.3 |
||
|
11 |
操作特性 |
-- |
√ |
√ |
A |
6.5.5 |
7. 5.5 |
||
|
12 |
温控器主体耐环境温度性 |
-- |
-- |
√ |
A |
6.5.6 |
7. 5.6 |
||
|
13 |
耐环境温度交变性 |
-- |
-- |
√ |
B |
6.5.7 |
7. 5.7 |
||
|
14 |
温度传感器耐超温性 |
-- |
-- |
√ |
B |
6.5.8 |
7. 5.8 |
||
|
15 |
旋钮扭矩 |
-- |
-- |
√ |
B |
6.5.9 |
7.5.9 |
||
|
16 |
安装在扒炉和燃气灶的温控器耐高温性 |
-- |
-- |
√ |
B |
6.5.10 |
7. 5.10 |
||
|
17 |
耐久性 |
耐机械循环 |
-- |
-- |
√ |
B |
6.6.1 |
7.6.1 |
|
|
18 |
耐热循环 |
-- |
-- |
√ |
B |
6.6.2 |
7. 6.2 |
||
|
19 |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
标志 |
√ |
√ |
√ |
A |
9.1 |
-- |
|
|
20 |
使用说明书 |
√ |
√ |
√ |
B |
9.2 |
-- |
||
|
21 |
包装 |
√ |
√ |
√ |
B |
10.1 |
-- |
||
温控器表面至少应有包含下列内容的清晰可见、永久性标志:
a) 生产商识别标志;
b) 型号;
c) 制造日期(年月),或代码;
d) 适用燃气种类;
e) 最大适用压力;
f) 安装环境温度范围;
g) 气体流动方向(只适用于1种燃具且不可能装错的除外);
h) 温度升高或降低的方向以及最小和最大设定档位。
说明书应包括使用、操作和维修的所有相关内容,尤其是:
a) 型号;
b) 适用燃气种类;
c) 适用压力范围;
d) 额定流量;
e) 安装环境温度范围;
f) 安装位置(可以是多个);
g) 燃气连接方法;
h) 温度传感器可承受的最高温度;
i) 最大最小温度设定值和允许偏差,启停温度差(如有),比例调节温度差(如有);
j) 气源转换方法;
k) 预设装置使用方法;
l) 其他有关数据,如最小流量、旁路流量或旁路流量变化范围;
m) 误使用风险警示。
产品的包装应做到牢固、安全、可靠、便于装卸,在正常的装卸、运输条件下和在储存期应确保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不会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对包装材料的一般性要求:
a) 包装材料宜采用无害、易降解、可再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b) 包装设计在满足保护产品的基本要求同时,应考虑采用可循环利用的结构;
c) 在符合对产品安全、可靠、便于装卸的条件下,应避免过度包装。
包装箱外表面应按本标准和GB/T 191的规定标示下列信息:
a) 制造商和/或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制造日期(年月),或代码;
d) 联系方式。
10.1.4.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品的侵蚀。
10.2.1 产品应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存放。
10.2.2 分类存放,堆码不应超过规定高度极限,防止挤压和倒垛损坏。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
表A.1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
本标准章条编号 |
对应的ISO 23551-9:2015章条编号 |
|
1 |
1 |
|
2 |
2 |
|
3.1-3.12 |
3.1 -3.108、3.112、3.113、3.117、3.122 |
|
4 |
4.2 |
|
5.1 |
6.1 |
|
5.2 |
6.2(6.2.5除外) |
|
5.3 |
6.2.5、6.3 |
|
5.4 |
6.4 |
|
5.5.1 |
6.101 |
|
5.5.2 |
6.102 |
|
6.1 |
7.1 |
|
6.2 |
7.2中性能要求条款 |
|
6.3 |
7.3中性能要求条款 |
|
6.4 |
7.5中性能要求条款 |
|
6.5 |
7.4、7.6中性能要求条款 |
|
6.6 |
7.7中性能要求条款 |
|
7.1 |
—— |
|
7.2 |
7.2中试验方法条款 |
|
7.3 |
7.3中试验方法条款 |
|
7.4 |
7.5中试验方法条款 |
|
7.5 |
7.4、7.6中试验方法条款 |
|
7.6 |
7.7中试验方法条款 |
|
8 |
—— |
|
9 |
9 |
|
10 |
—— |
|
附录A |
—— |
|
附录B |
—— |
|
附录C |
—— |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
表B.1给出了本标准与ISO 23551-9:201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 本标准与ISO23551-9:201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
本标准的章条编号 |
技术性差异 |
原因 |
|
1 |
·明确使用符合GB/T13611规定的燃气; ·增加了检验规则与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明确最大进气压力为10kPa; ·明确了适用于装在燃气灶、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扒炉、炸炉、取暖器和烤箱等燃气具 |
·与我国燃气相关标准一致; ·GB/T1.1-2009和GB/T20001.10-2014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低压进户居民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大于0.01MPa; ·符合我国国情 |
|
2 |
• 用修改采用国家标准GB/T 30597代替ISO 23550 (第4~7章); ·增加引用我国相关标准
|
·GB/T 20000.2-2009,6.2条要求。 ·强调本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的一致性; |
|
3 |
删除了ISO 23551-9:2015中3.109、3.110、3.111、3.114、3.115、3.116、3.118、3.119、3.120和3.123; |
后续条款未用到或国家其它标准已有相应规定 |
|
6.5.4 |
ISO 23551-9:2015中7.4.2额定流量的内容与7.6.105操作特性合并; |
额定流量的试验过程包含在操作特性的试验过程中,便于操作。 |
|
7.6.2 |
明确了耐热循环温度值 |
ISO23551-9规定不明确 |
|
8 |
增加了该章,关于“检验规则”的规定; |
按GB/T 1.1-2009和GB/T 20001.10-2014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 |
|
10 |
增加了该章,关于“包装、运输和贮存” 的规定; |
按GB/T 1.1-2009和GB/T 20001.10-2014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 |
|
附录C |
增加了本标准支持GB 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
强调与我国强制性技术法规类标准的对应情况。 |
|
全文 |
删掉制冷或冰箱用温控器技术要求。 |
国内没有该类型产品。 |
B
B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支持GB 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表C.1给出了本标准支持GB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表C.1本标准支持GB 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
GB 16914-2012条款 |
基本要求内容 |
本标准对应条款 |
|
3.1.1 |
操作安全性 |
第5章、第6章 |
|
3.1.2.1 |
安装技术说明书 |
9.2 |
|
3.1.2.2 |
用户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
9.2 |
|
3.1.2.3 |
专用警示标志(燃具和包装上) |
不适用 |
|
3.1.3 |
器具配件 |
不适用 |
|
3.2.1 |
材料特性 |
5.3 |
|
3.2.2 |
材料保证 |
5.3 |
|
3.3.1.1 |
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
第5章、第6章 |
|
3.3.1.2 |
排烟冷凝 |
不适用 |
|
3.3.1.3 |
爆炸的危险性 |
不适用 |
|
3.3.1.4 |
水和空气渗入 |
不适用 |
|
3.3.1.5 |
辅助能源正常波动 |
不适用 |
|
3.3.1.6 |
辅助能源异常波动 |
不适用 |
|
3.3.1.7 |
电气安全 |
不适用 |
|
3.3.1.8 |
承压部件 |
第5章 |
|
3.3.1.9 |
控制和调节装置故障 |
不适用 |
|
3.3.1.10 |
安全装置功能 |
第5章、第6章 |
|
3.3.1.11 |
不允许操作部件的保护 |
第5章 |
|
3.3.1.12 |
用户可调节装置的设计 |
5.5.2 |
|
3.3.1.13 |
进气口连接 |
5.4 |
|
3.3.2.1 |
燃气泄漏危险 |
6.2 |
|
3.3.2.2 |
燃具内燃气堆积的危险 |
不适用 |
|
3.3.2.3 |
防止房间内的燃气堆积 |
不适用 |
|
3.3.3 |
点火 |
不适用 |
|
3.3.4.1 |
火焰的稳定性和烟气排放 |
不适用 |
|
3.3.4.2 |
燃烧产物意外排放 |
不适用 |
|
3.3.4.3 |
防倒烟功能 |
不适用 |
|
3.3.4.4 |
无烟道家用采暖器CO排放 |
不适用 |
|
3.3.5 |
能源的合理利用 |
不适用 |
|
3.3.6.1 |
安装位置及附近表面温升 |
不适用 |
|
3.3.6.2 |
操作部件表面温升 |
不适用 |
|
3.3.6.3 |
燃具其它部位表面温升 |
不适用 |
|
3.3.7 |
食品和生活用水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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